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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市中职教师校本研训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申
    发布时间:2021-09-28    浏览次数:

    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2021年下发的《关于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中加强校本研训的意见(试行)》(附件1)的要求,请各校根据本校2014-2015学年度继续教育校本研训计划,收齐相关佐证材料,按照范例填写好福州市中职教师继续教育校本研训学时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2),按校本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申报时间安排表(附件3)的日期,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申报汇总表一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上报市职教中心继续教育部审核认定;同时将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fzzjgk@126.com。

    关于校本研训学时认定工作的几点说明:

    1、本学年度校本研训学时以“学校审定为主、中心核查为辅、随机抽查相补”三原则进行,要做到校长把关、分管落实、公示到位,确保校本研训学时保质保量完成。

    2、学校的校本研训依据上报中心的计划按学年开展,每年6月15日之前必须完成全学年的培训任务,并于6月25日前上报全校教师的校本研训取得的课时并录入继续教育网络平台中。

    3、校本学时在上报职教中心前必须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周,公示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上报中心存档。

    4、附件2的工作表1为“认定申报汇总表”、工作表2为“认定提交材料要求”。 “认定申报汇总表”填写后需校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后送交职教中心;认定材料需提交中心审验部分详见“认定提交材料要求” , 其它不须提交的材料由学校留底备查。

    未尽事宜请联系继续教育部,联系电话:83018089、63061920。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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