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发展轨迹,有的学生中考之后顺利走上高中,有的学生直接被分流到职高,但是最后都要走上工作岗位,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成为了就业中学生最期待的事。
但是每到毕业季,学校就会组织学生参加实习,有的是让自己去找实习单位,有的是让学生去学校指定单位去工作,不过最终也要看学生的意愿。
学校说这是工伤,该中职学校每到毕业季就会要求在校学生去指定的工厂实习,学生们不能违反规定,只能听从学校安排。其实学校提供的实习环境并不能让学生得到锻炼。
这名学生我们暂且叫他晓晨。晓晨是一名学计算机专业的学生,按理来说,学校如果安排实习单位,也应该找一个对口的专业的工作,让学生们提供自己的能力。今天笔者要说的这件事,是一个湖南的中职学校,到了毕业季强制学生去工厂实习,导致19岁学生的右手不慎卷入大机器中,因为脱落手指已经不完整,让他成为了残疾人。
中职学校强制学生实习,学生实习期间致残,但是晓晨说,在学校提供的工作跟所学专业一点关系也没有,就是 在工厂控制大型机器,在车间超控两个辊子在操作的时候必须小心,否则就会被机器卷进去,这样一个危险工作,工厂并没有提供任何安全设施,而是让学生自己小心。
有一天,因为工作内容比较多,晓晨在忙乱之间手掌接触到了机器,立刻被高速旋转的机器和物料卷入进去,随着晓晨的尖叫,工作人员连忙给机器断电,同时打120,但是医护人员到现场之后也是无能为力,40分钟之后依然无法将学生的手完整的抽出来。
最后诊断:右手部分脱落,手掌骨头多处骨折,有两根手指也因为伤势太严重必须得截肢,而想回复有手基本功能,必须做手术,而且还需要先恢复一下。
面对这样的情况,家长找到学校,学校说学生是在上班期间受的伤,算是工伤,这样的结果晓晨表示很不满意,不接受学校的结果,目前这件事情还在发展当中。
笔者认为,这件事需要学校和工厂都负责。对于学校来说,不应该强制学生 到工厂做与相关专业无关的工作,至于学生未来是不是想在这方面发展,这是学生自己的选择。
学校也可以为学生提供实习公司,但是如果是为了学生未来发展考虑,应该选择学生对口专业的岗位进行推荐,让学生能够学以致用,将学生直接送进毫不相关的工厂,是不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有的学校安排学生实习却没有工资,其实就能看出学校的意图,在社会上找工人拧螺丝一个月至少要两三千还得上保险,何况是在校学生,一个月,每天工作11小时,薪资只有1300,工钱都哪去了?学生不是廉价劳动力。
关于学校能不能强制学生实习,这件事一出,就有很多网友留言,表示很多学校都曾让学生强制实习,如果不去就不发毕业证,胳膊拧不过大腿,学生只能乖乖听话。
目前广东省的相关规定比较健全,我们就拿广东的《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来说,关于学校能不能强制学生去实习的问题,条例是这么规定的:其实就是说,学校安排的 实习就是课程的一部分,都是教学活动,所以出去实习跟在校上课是一个性质,一句话说,就是学校有资格对学生强制实习。
还有关于实习工资的问题也有规定: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学生实习,实习单位应当按照同岗位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学生支付实习报酬,具体比例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不能拖欠。
意思就是,学校在实习期间,实习工资和正式员工的工资一定是有区别的,但是也要按照当地规定的比例进行发放,而且不能拖欠工资。
笔者想说:学校是可以合法的让学生实习,但是实习的岗位应该与所学专业相关吧?既然说实习也是教学中的一部分,难到上文的情况是在教育计算机专业的学生怎么操作车间机器?这不合理。所以上文学校安排学生去不对应的岗位就是不合理。
所以说面对这样的情况,相关部门能够尽快介入调查,毕竟学生手的治疗不等人。事后希望也能出台实习的相关政策,减少这类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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