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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4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引导技工院校学生坚定走新时代技能人才成长之路,进一步激发技工院校学生勤学技能、奋发成才的热情,我部决定继续开展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助)学金(以下简称“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1年度奖(助)学金共计60万元人民币,奖励200名品学兼优的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其中奖学金、助学金名额各为100人,奖(助)学金标准为每人3000元人民币。

    (一)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原则上2020年度总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三。

    3.原则上在校期间曾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名次,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和荣誉称号。

    4.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和往届奖(助)学金获得者不参加评选。

    (二)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良好。

    3.家庭经济困难,未享受国家或地方助学金。优先考虑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和往届奖(助)学金获得者不参加评选。

    二、名额分配

    我部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技工院校数量以及在校学生数量,确定了2021年度奖(助)学金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省级人社部门应根据当地技工院校情况,本着尽可能扩大奖(助)学金覆盖学校范围的原则,组织技工院校申请,每所院校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学生总数不超过2名。

    三、组织实施

    (一)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有关人员组成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助)学金评定和发放管理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

    (二)各地人社部门指定相关职能部门专人负责指导技工院校做好奖(助)学金申请和发放等工作,并对奖(助)学金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有关院校负责对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推荐,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报送以及奖(助)学金发放等具体工作。

    四、评定发放程序

    (一)申请

    1.院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分别填写《2021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学金申请表》和《2021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和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

    2.院校逐项审核《申请表》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院校负责人根据申请学生品学等综合情况,按《申请表》要求撰写推荐信。

    (二)审核

    1.院校报送材料。院校汇总《申请表》(含推荐信)、公示材料(加盖院校公章,并附公示实地场景照片)、相关成绩和获奖证明等,一并报送至省级人社部门。材料以扫描或照片形式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同时寄送纸质材料以备案存档。

    2.省级人社部门审定。省级人社部门审核确定各技工院校报送的材料准确无误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汇总报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材料以扫描或照片形式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同时寄送纸质材料以备案存档。

    3.评审委员会核定。评审委员会对各地报送的全部材料进行核定,确定获奖(受助)学生名单并正式公布。

    (三)发放

    1.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按照获奖(受助)学生名单,将奖(助)学金汇款至学生所在院校,并寄送证书。

    2.院校收到奖(助)学金后,应及时举办奖(助)学金发放仪式,向获奖(受助)学生颁发奖(助)学金和证书,获奖(受助)情况应载入学生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指定相关职能部门专人负责,并指导有关技工院校做好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发给学生的奖(助)学金不得用于抵扣学生在校期间的其他费用。请于2021年3月20日前将本地区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传真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按时报送材料。各地人社部门应严格按照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程序,根据《2021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流程图》(见附件4,以下简称《流程图》),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内容准确无误。各地、各技工院校上报的材料应按《流程图》中标注的顺序排列并装订,全部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张,如有图片及音像资料,请将电子版发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邮箱。

    (三)注重宣传报道。各地人社部门要做好奖(助)学金获奖(受助)学生典型励志事例的收集、整理工作,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我部将在部门户网站、《中国劳动保障报》、《职业》杂志、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官网等相关媒介上设置专栏,对获奖(受助)学生突出事迹、取得的成绩以及工作情况进行追踪报道,适时召开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助)学金获奖(受助)学生座谈会,在全国技工院校范围内开展学习劳动出版“技能雏鹰”活动。

    奖(助)学金相关文件可登陆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网站(www.class.com.cn)查阅下载。各地、各技工院校在材料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傅磊  富鹏

    电话:(010)84414421  84412385

    传真:(010)64929205

    电子邮箱:ful@class.com.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邮编:100029)
    附件:
    1.2021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pdf     
    2.2021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学金申请表.doc   
    3.2021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助学金申请表.doc     
    4.2021年度劳动出版“技能雏鹰”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流程图.pdf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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