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生源地为南疆四地州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和生源地为其他地(州、市)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南疆四地州以外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校生的20%确定。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二)国家免学费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学生。资助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执行。
(三)自治区免住宿费、教材费
资助对象:生源为南疆四地州和其他边境县、脱贫县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900元(其中住宿费600元,教材费300元)。
(四)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五)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资助对象:全区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六)内地新疆中职班经常性经费
资助对象:内地新疆中职班的所有学生,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划拨办班学校。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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